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2-06-28 | 62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确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一是已中标2019-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化部节能诊断服务商和入选我市2022年绿色诊断服务商的企业,请提交《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附件2)。二是鼓励未入围上述服务商,且业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高、服务意识好的节能服务机构,积极向我局申请参与节能诊断服务工作,于2022年6月28日前提交《2022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申请表》(附件3),并提出拟服务企业数量,填报《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附件2)。我局将对新增服务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后上报工信部,工信部将公开招标,并发布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商名单。

       (三)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诊断任务完成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报送结果,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节能诊断报告(电子版)报送我局(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重点围绕专精特新企业,强化节能诊断服务与绿色诊断服务、节能技改、能效对标达标、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结果应用。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节能诊断成果做好对接,引导企业持续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的企业,在绿色化改造项目、绿色制造示范创建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三)强化跟踪指导。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要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互动,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灵活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节能诊断效果和覆盖面。积极畅通开展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渠道,努力形成咨询、诊断、改造、评估的节能系统化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名单